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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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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稱 |
東莞市智匯水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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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十路5號國際金融IT研發中心C區10號研發樓A座201室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李杰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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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繳注冊資本總額 (萬元) |
人民幣貳仟萬元 |
機構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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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03日 |
營業期限 |
長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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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機構(部門) |
東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上級主管單位/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 |
東莞市水務集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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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決策文件 |
《東莞市智匯水務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決定》 |
批準文件名稱及文號 |
《市水務集團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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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資產基本情況及出租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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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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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十路5號國際金融IT研發中心C區10號研發樓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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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地理位置 |
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十路5號國際金融IT研發中心C區10號研發樓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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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證載登記用途 |
非工業、非倉儲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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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權屬情況 |
未辦理產權過戶 |
出租用途 |
研發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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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1595.67平方米 |
使用現狀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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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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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價 |
46元/平/月(含稅,增值稅稅率9%) |
項目公告次數 |
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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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調整的時間、幅度(遞增比例) |
租期內無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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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應在每個月初10日前以轉賬方式支付本月度含稅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開具發票給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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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保證金/押金(如有) |
2個月實際租金的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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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優先承租權 |
優先考慮世界500強企業、國有控股上市企業、有較強經濟實力和良好信譽的民營企業 |
目前租賃期限至 |
無 |
是否允許 聯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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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具 備的資格條件 |
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合法存續、正常經營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二是如為分公司等非獨立法人機構需提供其總公司的授權書;三是意向承租方為民營企業總部、金融、法律、軟件信息、設計公司、環保、科技研發等行業企業;四是意向承租方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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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條件 |
1、租賃用途:科研辦公; 2、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辦公樓已裝修、帶空調、電梯等設備,配備辦公家具等; 3、承租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對該租賃物進行了實地考察,已充分了解該租賃物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現狀、產權現狀、法律現狀等),同意依照本合同之約定按現狀承租該租賃物,即使面積出現誤差,租金標準亦不作調整; 4、交付日期: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開始之日,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給承租方,承租方支付完押金后,方可辦理接收手續; 5、免租期起始之日為租賃合同生效日,免租期免收租金,但需由承租方繳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網絡通信費等費用。 附件: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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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金額(不少于3個月租金) |
22.0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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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繳納方式和時間 |
一、意向承租方須在公告截止日下午17:00前以銀行轉賬方式向服務公司結算賬戶繳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22.02 萬元(以到賬時間為準)。 二、繳納方式: 1. 銀行轉賬; 2. 東莞產投產權服務有限公司保證金結算賬戶: 賬戶名稱:東莞產投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賬 號:330010190010022105 開 戶 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松山湖科技支行營業部 3. 意向承租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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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的處理方式 |
一、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確認為最終承租方的,在最終承租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東莞產投集團按規定將交易保證金無息原路返還;若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的,則交易保證金:在簽訂租賃合同及付清全部服務費后,交易保證金無息原路返還。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意一種情況,出租方及服務公司有權全部扣除該意向承租方(包括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一)提供虛假、失實資料造成出租方和服務公司損失的; (二)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信息、惡意串通等手段,壓低租賃價格或有礙公平交易,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惡意串通壓低(哄抬)價格或與出租方私自達成交易的; (三)對出租方、服務公司或其他相關人員施加影響,擾亂交易活動正常秩序,影響交易活動公正性的; (四)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的; (五)未按約定簽訂出租文件、支付交易服務費或租金價款等費用的; (六)規則規定及公告中約定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其他情形; (七)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出租方、服務公司造成損失的。 若因承租方違反租賃交易相關法規政策、交易規則及相關規定導致交易保證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租賃保證金(押金)和/或首期租金的,承租方應按有關文件的約定一次補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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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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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時的處置方式 |
不變更出租條件,重新發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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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項目繼續進行第二次公開招租。(適用于市屬國有企業物業第一次公開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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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
一次性密封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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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方案 |
一次性密封報價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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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須知 |
一、意向承租方須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承租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承租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交易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承租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承租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租賃條件和租金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二、意向承租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出租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承租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三、東莞產投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對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補充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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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事項說明 及風險提示 |
一、意向承租方辦理承租登記時須承諾并同意:(適用于項目第一次公開招租) 1、意向承租方已知悉本項目是第一次公開招租。 2、當項目第一次公開招租公告期滿,如僅有一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則本項目需要進行第二次公開招租。意向承租方在項目第二次公開招租公告期間無需再辦理意向承租登記。 3、當項目第一次公開招租公告期滿,即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無需進行第二次公開招租,以一次性密封競價單進行競價,以確定最終承租方和成交租金。 4、當項目第二次公開招租公告期滿,如無其他符合資格的意向承租方辦理承租登記的,意向承租方同意按《東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屬國有企業土地使用權及物業出租管理辦法》規定,經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審議批準后,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如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審議不批準,則本項目終結,產權服務公司將無息原路退回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租賃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5、當項目第二次公開招租公告期滿,如有其他符合資格的意向承租方辦理承租登記的,則產權服務公司組織兩次公開招租公告期間征集到的所有符合資格的意向承租方一次性密封競價單進行競價,以確定最終承租方和成交租金。 二、項目出租資產一旦成功出租,由出租方承擔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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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辦人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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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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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1371500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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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dgcq076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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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四路16號光大We谷C1棟2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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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網址 |
www.rossterteet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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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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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聲明 |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負責。東莞產投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對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 東莞產投產權服務有限公司通過東莞產權投資有限公司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東莞產投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承租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承租項目及承租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東莞產投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 意向承租方如對東莞產權投資有限公司網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內容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租賃各方提供的租賃相關資料文件及最終簽定的租賃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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